根据北京大学《关于公用房办公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垃圾桶设置的建议》和环境大楼各类垃圾实际产生情况,基于节俭、美观、简便有效的原则,制定环境大楼垃圾分类实施办法。
第一条 其他垃圾
(1) 在大楼南侧1-5层的厕所门口的柱子边,大楼北侧1-5层电梯左前窗户凹入空间,B1南侧B112斜对门楼梯间,B1北侧厕所边,B2南侧B211对面,B2北侧在B220旁边和B3的11号门口旁边布设其他垃圾桶。
(2) 其他垃圾桶沿用原来的240L蓝色垃圾桶,桶的正面贴“其他垃圾”标识,上盖贴其他垃圾种类示意简图。
(3) 各办公室自备其他垃圾桶一个,学院发放一个“其他垃圾”的标识。
第二条 可回收垃圾
(4) 环境大楼内不设置可回收垃圾桶。在大楼2号门西侧处设置一处可回收垃圾收集点。
(5) 师生员工可在每周二、周五17:00后把可回收垃圾放在自己办公室门口边,或者自行放在南侧1号电梯楼梯口北侧空间或大楼2号电梯附近的其他垃圾桶旁边。物业人员在第二天8:00前收走可回收垃圾。
(6) 鼓励大家自行把可回收垃圾放到可回收垃圾收集点。物业人员每天把可回收垃圾收集点的垃圾收走,保证收集点干净、整洁。
第三条 有害垃圾
(7) 在环境大楼1号门和2号门附近布设有害垃圾桶各一个。
(8) 有害垃圾桶为红色、50L,脚踩开启。
第四条 厨余垃圾
(9) 大楼南侧1-5层开放空间水池下的蓝色中号垃圾桶作为厨余垃圾桶,上盖贴“厨余垃圾”分类示意简图;大楼北侧地上1-5层不布设厨余垃圾桶。
(10) 在B1和B2南北侧布设的其他垃圾桶旁边,各增设一个50L脚踩开启的绿色厨余垃圾桶。
第五条 垃圾转运暂存点
(11) 在环境大楼东侧的安全疏散出口棚东侧设置一个240L厨余垃圾桶和一个240L其他垃圾桶,作为全楼这两类垃圾的转运暂存点。
(12) 物业人员每天及时把楼内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集中到此,每天两次转运到学校垃圾站。
第六条 其他
(13) 对不按照规定分类投放垃圾的个人,任何人都可以提示和劝阻,对拒不听从劝阻的,学院将根据《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》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报告,相关记录在年度绩效考核及个人评优中考虑。
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
本办法从2020年6月1日起试行。垃圾桶布设位置、数量和投放要求可根据运行情况再做优化。如有建议和意见请反馈至学院行政办公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