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招生工作组根据学校推荐免试工作要求,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申请人。现公布复试名单见附件1、复试安排如下:
一、资格审查
进入复试的考生,请准备以下材料以备复试当天使用:
1. 有效身份证明原件;
2. 学生证原件;
3. 英语水平证明原件(外语水平证明为国家英语六级、IELTS、TOEFL、GRE等类型的申请人,须现场登录官方网站进行在线核验)。
考生必须保证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,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,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。
二、复试时间地点
复试组 |
复试时间 |
复试地点 |
等候室 |
大气环境工程组 |
2026年9月13日(周日)上午9:30开始 |
环境大楼B112 |
环境大楼B110 |
水文与水污染控制工程 |
2026年9月15日(周二)下午2:30开始 |
环境大楼B112 |
环境大楼B110 |
生态环境管理工程 |
2026年9月16日(周三)中午12:00开始 |
环境大楼101 |
|
环境健康工程 |
2026年9月16日(周三)下午4:30开始 |
环境大楼B104 |
环境大楼101 |
环境政策、技术与健康 |
2026年9月16日(周三)上午8:30开始 |
环境大楼B112 |
环境大楼101 |
三、复试安排
1、考核形式:现场面试
2、考核程序:
(1)复试开始前,分别对每位考生的身份进行核验资格审查;
(2)向全体考生介绍考试纪律及要求,现场随机确定复试顺序;
(3)对每位考生分别进行面试,考生需准备8-10分钟的PPT介绍,内容包括个人学习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、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认识和国内外研究现状的了解、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等。现场从专业基础,学术能力,科研基础与发展潜力,英语水平等方面对学生进行考核,每位考生总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;
(4)面试结束后,根据复试专家组成员的评分计算最终成绩,考生总成绩60分为及格,按照面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,不及格者,不予录取。
四、补充说明:
1、参加复试申请人请提前30分钟到达等候室进行资格审查。
2、未进入复试的申请人不再单独通知。
3、学院不再发放书面复试通知。请进入复试的申请人务必在2026年9月11日(星期五)12:00前发邮件进行确认。邮件标题:考生姓名+确定参加***组复试。邮件正文:“***已获悉进入2027年环境学院推免复试,我将按复试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参加复试”或“***已获悉进入2027年环境学院推免复试名单,我自愿放弃复试资格”。邮箱地址:gcesejwb@pku.edu.cn。
五、联系方式:
如有问题请联系:
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
邮箱:gcesejwb@pku.edu.cn
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
2026年9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