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院内各课题组开展野外任务前,需做出详尽的野外安全规划并提交纸质版野外教学科研任务表(附件1),包括人身安全、设备安全、试剂安全、用水用电安全、应急预案等,提交安全委员会(交至107李丽),审核通过的方可开展野外教学科研活动。
2. 按照“谁组织,谁负责”的原则,导师为学生野外观测/调查活动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,全面负责学生野外观测/调查活动的事前安全培训教育、设备配置,事中安全指导管理以及事后总结等。
3. 学生参加野外观测/调查活动前必须参加安全培训教育,增强安全意识,掌握必要的野外生存、紧急救护救助方面的知识。培训可由导师本人组织,或者导师委托有经验的技术人员或安全员组织。培训要有文字记录,导师和学生应签字确认组织和参加了培训。安全培训记录(附件3)由学院保存。
4. 学生填写《野外教学科研活动申请表》(以下简称《申请表》,见附件2),交至107李丽。
5. 经过审批的《申请表》交学院备案。
附件1野外教学科研任务表(项目负责人填写)
附件2野外教学科研活动申请表(野外活动人员填写)
附件3安全培训记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