研究生应该按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的规定参加课程学习、科学研究、考核、实验、实习等各项教学和科研活动。因故不能参加者,必须事先请假。研究生平时因故离校,应该事先办理请假手续,获准后方可离校。
(一) 研究生因病请假,在校凭北京大学医院证明;外出期间一般凭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,并经北京大学医院认定。
(二)研究生因病请假或者确需请事假的批准程序:
1.请假一周(含)以内,导师批准;
2.一周以上,由院系主管负责人批准;
3.一学期内累计不能超过一个月;
4.累计超过一个月以上者,需办理休学手续。
(三)请假期满,必须按时销假。